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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科研网由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提供新闻动态、教学研究、考试研究、课程标准、教学素材、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校本研修、减负专题、省规划办等内容。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省教科所)是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全省唯一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包括教学研究)的省级研究机构。
【所发展史】建国以后,陕西省文教厅就成立了省教学研究室。1955年,省文教厅分为教育厅和文化厅,省教研室归属省教育厅管理。1963年,省教育厅教材编审室与教研室合并,称陕西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负责指导全省中小学的教学业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研室停止工作并被解散。1969年9月,为了“满足复课闹革命”对中小学教材的需求,省教育厅成立了陕西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负责全省中小学各科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1978年,在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的基础上,恢复了省教学教材研究室。1980年,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1985年4月,陕西省教学教材研究室与省教科所合并,统称陕西教育科学研究所。1998年,经陕西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省教科所挂陕西省教委教学研究室牌子,实施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机制。2001年,陕西省教育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教育厅,随即,陕西省教委教学研究室亦更名为陕西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与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合署办公。
【机构设置】省教科所设教育理论研究室、中学教育研究室、初等教育研究室、师范教育研究室(艺体研究室)、职业教育研究室、信息情报资料室(《陕西教育科研》编辑部)、基础教育评价与考试研究中心、人事财务科、办公室等9个科室。共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专业研究人员56人。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44人,占在职人员的75%;中级职称8人,占在职人员的14%;初级职称6人,占在职人员的11%。一支素质优良、业务能力较高、结构配置合理的科研队伍,为全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此外,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所;陕西省教育学会及所属23个专业(学科)研究会也挂靠本所。
【担负责任】省教科所的工作职责是:围绕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及教育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指导与管理,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推广与普及;指导全省各市、县(区)教育科学研究部门及各级学校、各科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研究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学科教学评价,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使用的意见以及各学科教学的指导性意见;组织和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推广教学成果,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推动教学改革,对学科教学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评价改革;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全省教育教学实际,组织编写有关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编辑出版教育科学研究刊物;与各学科研究会共同组织相关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广泛开展;承担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要成绩】建所以来,省教科所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开展了一系列教改实验,编写了一大批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在实施新课程实践中,教科所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发挥为教育行政部门建言献策的参谋职能,努力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引领和教学指导,对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新课程的顺利实施。突出成就有:
一是更新教科研工作理念,实现了教研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在做好教材和教辅资料编写的同时,省教科所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确立了“围绕一个中心,做好两个服务,抓住两个重点,抓好五项基本工作”的工作思路,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两个服务”即为教育管理决策做好服务,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做好服务;“两个重点”即抓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两项重点工作;五项基本工作即为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抓教科研队伍建设、抓教育科研网络建设、抓教育科研信息宣传和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等五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省教科所先后组织开展了省教育厅的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近60项,高中课改重大课题11项,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组织开展了常规研究课题400多项,充分发挥了教科研工作为基层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二是积极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专业引领和有效指导,保证了全省课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以本所教研人员为主体的课改专家指导小组,为全省的新课程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每年多次组织省级课改通识培训、学科培训、课程资源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教育行政领导、基层教研人员、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建立了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省市县区课改信息的交流与指导;参加了教育厅组织的历次课程改革督查评估工作,为课改县区与学校提供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指导作用;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开展了义务教育课改“百县行”活动;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中小学薄弱学科研训活动;从2002年开始,承担了全省中考命题与制卷任务,充分发挥了考试对教学的指挥棒作用,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正确的导向;开展了高中课改督导检查工作和优质课展评活动,有力推动了高中新课程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了对全省教科研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开创了教科研工作的新局面。2005年10月,由教科所调研起草,报请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对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职能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科研工作,标志着全省教育科研工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在我省教育科研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08年11月,教育厅成立了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科所,负责相关业务,将教科研工作由基础教育领域延伸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等方面,极大地加强了对全省教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科学管理,填补了这一方面的空白。
四是开展了每年一次的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激发了全省教育工作者开展教研工作的积极性。从2006年开始,由教育厅领导,教科所组织开展了每年一次的基础教育优秀成果评审活动,包括优质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以及教改实验。申报的评审材料不仅有基层教育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和一线教师的科研成果,一些高等院校也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促使全省教科研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展望未来】目前,省教科所在省委教工委、教育厅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把省教科所建成西部强所为目标,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做好两个服务,抓住两个重点,抓好五项基本工作”的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为推动我省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开创教育科研工作新局面而努力;为把本所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单位,为提升全省的教科研水平,推进陕西教育教育改革与发展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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